1.参加南蒙古大呼拉尔的所有政党、组织和个人,遵循联合国宪章、宣言、决议、决定,以争取南蒙古人的政治权利和共同利益为行动方针,以建立平等公正的南蒙古社会为宗旨。
2.为建立平等、民主、法制化南蒙古区贡献自己的力量,坚决反对剥夺个人财产、损害个人权益的行为,依法保护自由市场经济,依法保障言论自由,提倡新闻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。
3.坚决维护南蒙古人尊严,复兴蒙古民族文化,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,保障宗教信仰自由。坚决同歧视、侮辱和诋毁蒙古民族文化的行为作斗争。
4.反对大汉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,以建立人道主义理性社会为行动目标,坚决反对独裁政权,提倡政治多元化,坚持多党竞争的基本政治原则,崇尚南蒙古人的团结统一和南蒙古人共同体。
5.南蒙古人要摆脱外族的政治压迫、经济侵略和文化同化等殖民制度,强化蒙古民族大团结至上意识和历史文化交流,以建立民主、平等、人权、公平社会和争取在自己的故乡当家作主、过上和平幸福生活的权利为奋斗目标。